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河南出新政明确“十二五”末深化林改目标

来源: 中国绿色时报 作者: 日期: 2012/8/14 10:12:11
《意见》从进一步巩固改革成果,强化林权管理,大力发展林下经济,积极发展林业合作组织,增强科技支撑能力,加大财政扶持力度,完善金融支持服务制度,推进林木采伐管理制度改革和健全森林生态效益补偿机制等9个方面,明确了全省进一步深化集体林权制度改革的重点工作……

中国园林网8月14日消息:河南省政府日前印发《关于进一步深化集体林权制度改革的意见》,明确了“十二五”末全省进一步深化集体林权制度改革的目标,即基本建立林业支持保护制度、林业金融支撑制度、林木采伐管理制度、集体林权流转制度和林业社会化服务体系,集体林地家庭承包经营率超过75%,发证到户率超过95%。 

《意见》从进一步巩固改革成果,强化林权管理,大力发展林下经济,积极发展林业合作组织,增强科技支撑能力,加大财政扶持力度,完善金融支持服务制度,推进林木采伐管理制度改革和健全森林生态效益补偿机制等9个方面,明确了全省进一步深化集体林权制度改革的重点工作。 

《意见》指出,各级政府要把进一步深化集体林权制度改革摆上重要位置,切实抓紧抓好。各地要真正落实林农的经营权、所有权、处置权和收益权;对尚未明晰产权的生态公益林,要尽快明晰产权;对实行集体股份合作经营形式的林地,要依规发放股权证;对集体林权制度改革之前依法流转的集体林地,合同期满后要按政策落实经营主体;对联户发放的林权证,要尽快细化到一户一证。要加强集体林权制度改革档案建设,建立健全林权纠纷调处、仲裁机制,化解矛盾,维护农村社会稳定。 

《意见》强调,各级林业主管部门要尽快明确专门的林权管理机构,加强林权登记管理,规范林权证发放工作,抓好林业合作组织建设和林下经济发展,协调有关部门做好林权抵押贷款、森林保险工作,对森林资源资产评估、林权流转等工作进行监管,保证林农与集体的初始承包关系不因林地流转而改变,既要盘活森林资源资产,又要防止炒买炒卖山林,避免林农失山失地。 

今年以来,河南省积极巩固确权发证成果,进一步深化集体林权制度改革,省林业厅出台了《关于大力发展林下经济的意见》,启动了2180万亩省级以上重点公益林森林保险试点工作。意见的出台,将对全省巩固和扩大集体林权制度基础改革成果,建立和完善集体林业发展新机制,促进林区经济社会持续健康发展, 努力实现“资源增长、农民增收、生态良好、林区和谐”的改革目标发挥积极的作用。 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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(来源:中国绿色时报 )

编辑:郁金香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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